引言
設想一個10歲,15歲,25歲,35歲,55歲,75歲的人決定自殺終結生命,他們的感覺大概都是絕望,看不到有好日子,以及「活夠了」。然而,有不同嗎?最少有時間上的不同,和經驗的不同。也許說,第一、二個人不懂生命意義。然而,不懂即是沒有,所以,自殺不是「理解」的事,而是感覺或感情的事。或說,才活了十年便夠了,不太倉促嗎?回答是,人的時間不用年月度量,是用「我感」所決定的。
一句話,要了解自殺一如人心,真不簡單。亦非「科學」的所能。心理學用神學、哲學、人文、科學、精神分析等方法了解人心,得出的認識比較全面而貼身。本淺說就這樣給讀者畧為鋪陳,同時點出防此自殺的方法。閱讀全文